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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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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如果术前您的身体状态发生了改变(如严重感冒、咳嗽、咳痰等其他身体重要脏器疾病,女性患者处于月经期),全身情况不佳、不能耐受手术者,请于外院自行调理(一般控制标准:血压≤160/90mmHg、空腹血糖≤8mmol/L),糖化血红蛋白合理范围。

2.如有服用肠溶阿司匹林、华法令、丹参片等抗凝药或活血药,需经内科医生同意,术前至少需停用三天(具体可咨询主刀医生)。

3.入院前3天遵医嘱滴眼药水,每天4次。

4.入院需陪护1人,医院备躺椅(无被褥)。

5.入院所需物品:身份证、就诊卡、病历、检查单、住院押金(医保病人4000元/眼;自费病人8000元/眼)、防滑拖鞋、牙刷、毛巾等生活日用品。(医院已备有热水瓶)

6.入院当日请空腹来院,以备抽血。如已进食,需待四小时后抽血。

7.因我们是眼科专科医院,除眼科药物,其他药物并不一定备足,医保患者如有长期服用药品的,需在入院前准备好住院期间要服用的足量药量。

      浙江省眼科医院之江院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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